各市、县(市、区)党委宣传部、文明办、教育局、司法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团委、关工委、普法办:

为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关于加强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的重要指示,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学习宣传宪法的有关要求,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教育厅、省司法厅、省关工委、省广电局、团省委、省普法办决定,继续在全省青少年中开展第十届“法在心中”宪法学习宣传主题活动,引导青少年知法懂法、守法护法,进一步增强青少年的宪法意识和法治素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国全过程,以青少年为重点对象,以宪法为重点内容,在全省范围内广泛开展法治教育活动,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让法治意识在青少年心中生根发芽,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 活动主题

增强宪法意识 弘扬法治精神

三、参加对象

全省青少年学生

四、活动形式

“法在心中”主题宪法教育活动要始终以青少年学生不断增长和变化的普法需求为导向,创新宪法宣传学习形式,增强互动参与分享,在宪法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上下功夫,让广大青少年从活动中学习宪法、熟悉宪法、掌握宪法,引导青少年从小养成遵法守法习惯。

五、活动内容

(一)开展民法典学习网上知识答题竞赛
  《民法典》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鼓励以校为单位组织中小学生通过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文本、《宪法在我心中》、《民法典》等学习资料,了解掌握宪法、民法知识,参与指定活动官网“学民法、守道德、懂法治、做合格公民”民法典学习网上知识答题竞赛。

(二)开展“宪法好声音”线上讲故事分享会
  各县(市、区)相关单位、学校可举办“宪法好声音”讲故事短视频分享等活动,通过青少年独特的视角,将亲历、亲见、亲闻的宪法、民法典故事和知识用充满活力、正能量的语言进行独立或团队讲故事分享。活动可通过官网进行主题直播或在家长和学校老师的协助下完成讲宪法宪法、民法典故事短视频,并上传发送到官网分享,参加交流评比活动。

(三)开展宪法动漫画创作展示活动
  在各县(市、区)推荐的基础上,分别选择小学、中学组以学习宪法为主题的动漫画创作,报送优秀作品各20幅至官网,届时将进行全省作品展示活动。

六、活动时间及参与方式、要求

(一)活动时间:自2020年11月底开始,至各项活动结束。
1.民法典学习网上知识答题竞赛及评比:2020年11月底至2021年3月。
2.“宪法好声音”线上讲身边的民法典故事分享会、宪法动漫画创作展示活动:2020年11月底至2021年3月为创作时间,4月为原创作品评比时间。
(二)参与方式:
各项活动开展均在省关工委美德青少年教育中心官网,并分设小学组、中学组,在活动过程中将对优胜者给予表彰。
(三)参赛要求:
参赛内容根据新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原创,内容要求积极向上,紧扣宪法主题,严禁抄袭。参赛学生必须脱稿讲故事,做到仪态自然、大方、衣着得体、表情自然丰富,普通话标准,时间不得超过5分钟。已参赛作品不得继续推荐和选送,鼓励各类创新展示形式。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
“法在心中”主题活动是我省青少年学法用法的一项品牌活动,是省文明办为全省未成年人办10件实事之一。活动由浙江省美德青少年教育中心、浙江关心桥教育公益基金会承办,各地、各部门要积极做好组织、发动和宣传工作,做到校校有行动,人人来参与,力争取得宪法学习宣传活动的切实成效。
(二)创新载体,
注重实践。各级教育部门要根据国家青少年宪法教育大纲要求,贯彻法治精神,创新优化宪法教育理念和思路,以学生需求为导向,以互动参与、以案释法为主要方式,深入实践开展青少年宪法学习教育活动。
(三)周密安排,
通力合作。各地宣传部、文明办、司法局、教育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关工委、团委、普法办等相关单位要加强沟通协调,制定方案,抓好落实。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传播力量,依托各类网站、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现代传播平台,通过文字、图片、视频、动漫等形式,组织开展有深度的宪法学习宣传活动。要鼓励引导社会各界、企事业单位积极参与、支持和推动青少年“法在心中”宪法宣传教育主题活动的开展。各中、小学校要将此项活动作为学校宪法教育的重要形式,抓好具体落实工作。

活动联系人:王 芳 沈月花(联系电话:0571—87051403、13456850326)

各项活动事宜,请关注省关工委美德青少年教育中心官网(www.ebaifen.com.cn);浙江法治在线(www.zjfzol.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