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面是基层对人才的极度渴求,另一方面是相当一部分大学生宁可在城市待业也不愿意到基层就业,这种尴尬局面何时能够得到改变?记者今天从省委组织部获悉,我省为此出台了有关文件,为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创造各方面的有利条件和优惠政策。
今年6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出台了《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我省此次出台的文件主要对这些政策措施进行任务分解,接下来有关部门将制订一系列具体的政策措施。
每年安排专项经费支持大学生到基层就业
如何增强基层对毕业生的吸引力?为此,我省今后每年将安排一定的经费用于引导和鼓励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各级财政也将安排相应的经费,用于改善在基层就业大学生的工作和生活条件。目前,有关部门正在制订具体措施。
明年省级机关公务员招录,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毕业生至少占1/3
今后将会有越来越多的有工作经历的毕业生,有机会成为省级机关公务员。这次出台的文件明文规定,将增加省级机关从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包括志愿服务西部和省内欠发达地区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中招录公务员的比例,2006年不低于三分之一,以后逐年提高。
也就是说,今后大学生毕业时应把眼光向下看,可以先到基层锻炼几年,如果想到省级机关工作,还会有更多机会。文件还提出,“在选拔县处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时,要注意从有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中选拔”。也就是说,如果大学毕业生有志于成为公务员,多几年的基层工作经历对个人来说是大有好处的。
值得一提的是,今后到城市社区和农村就业的大学生,也有机会成为公务员。文件规定,对在城市社区和农村工作两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报考公务员的,给予适当优惠,优先录用。今后还要安排一定数量的乡镇公务员招考指标,用于定向考录在村“两委”任职两年以上的大学毕业生。
在基层创业,有“高校毕业生创业基金”支持
想在基层创业,有好项目却没资金怎么办?现在可以让“高校毕业生创业基金”来支持你。文件规定,到2006年底前,除欠发达地区外,省和其他各市要筹集“高校毕业生创业基金”,为大学生在基层创业“撑腰”。
此外,有关部门还将为有志于在基层创业的大学生们提供项目、咨询等信息服务,对有贷款需求的提供小额贷款担保和贴息补贴,并减免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对到中小企业和非公企业就业的毕业生一视同仁
好多大学生不大愿意到中小企业和非公企业去工作,可能是出于多种顾虑。对此,文件规定:对到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一视同仁,专业技术职称评定方面与国有企业员工一样,申报科研经费也将获得更多支持,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可合并计算为工龄,劳动监察部门也将对中小企业和非公企业的用工行为加强监督检查,毕业生不用再为这些问题担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