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中学导师制”在南京一中应运而生。一中建立了以南京大学博导为核心的学术导师团、以科研人员为核心的研究性学习导师团、学军学农学商等社会实践导师团。导师制的实施有效地促进了学生的发展。经过导师制引导,学生不仅自主自律自强意识普遍增强,而且涌现了大批素质全面的优秀学生。
[案例背景]
中学生“导师制”是学校为中学生配备指导教师,为中学生提供学习、生活、交往和职业选择的帮助与指导,引导全体学生主动、持续、和谐发展的教育运行机制。建立中学生导师制,可以帮助中学生解决学习、成长中的困惑与矛盾,从而更好地实施个别化教育;通过导师的言传身教,更好地促进学生健康发展。
平等的师生关系(师生人格平等、教育活动民主)是实施导师制的前提和基础;互动的教育形态(学科教学互动、思品养成互动)是实施导师制的教育教学常态和方式;多元的导师组织(校内全员组织、社区资源共助)是实施导师制的组织依托和保证;共进的发展目标(一切为了学生发展)是实施导师制的初衷和目标。
[专家点评]
“导师”向中学生走来
点评人:刘永和南京市教育科学研究所所长
“导师”,一般指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中指导人学习、进修、写作论文的人员,如硕士生导师、博士生导师等,均指高层学习者的指导人。然而,从1998年开始,“导师制”却出现在南京一中,从此,中学生有了指导自己进行研究性学习、社会实践乃至学生生涯规划的“导师”。
现行的班级授课制产生于16世纪的西欧,人们从工业大生产带来的高效益想到教育的改革,于是,集中统一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