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学年的国家助学贷款已开始接受申请并办理。为帮助大学新生了解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办理的具体事宜,笔者专门采访了省学生贷款管理中心。
每人每学年最多贷6000元
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不需要办理贷款担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凡是列入浙江省普通高校年度招生计划,经省招办批准正式招收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高职学生)、研究生以及第二学士学位学生都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借款学生通过学校向银行申请贷款。一次申请、银行分期发放。申请时需提交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本人学生证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本人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的说明和民政部门的证明等材料。
每位贫困学生每年最多贷款不能超过6000元,贷款金额的具体计算公式是这样的:学生贷款金额=学费+住宿费+基本生活费-个人可得收入。借款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开始计付利息。
毕业后6年内还清贷款
省学生贷款管理中心陈龙春介绍说,借款学生在办理毕业或终止学业手续时,应当与经办银行确认还款计划,还款期限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在1至2年后开始还贷、6年内还清。
当借款学生按照学校学籍管理规定结业、肄业、退学、开除、出国等终止或被取消学籍时,经办银行将有权按合同约定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贷款本息等,并且自办理有关手续之日的下月1日起由学生自付利息。借款学生毕业或终止学业后1年内,可向银行提出一次调整还款计划的申请。
借款不还将入征信系统
国家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如果没有按照还款协议约定的期限、数额偿还贷款,银行将对违约还款金额计收罚息,并将借款学生的违约行为记入金融机构个人信用信息数据库,金融机构将不再为其办理新的贷款和其他授信业务。对于连续拖欠款超过一年,且不与银行主动联系办理有关手续的借款学生,将通过新闻媒体和全国高等学校毕业学历查询系统网站等信息渠道,公布其姓名、身份证号码、毕业学校及具体违约行为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