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6年起,青海省将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地方项目计划,每年从本省应届高校毕业生中招募400名志愿者到乡镇开展支教、支农、支医工作和扶贫等工作。
记者从青海省委办公厅获悉,根据青海省委、省政府出台的《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实施意见》,青海省推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和到基层就业的24项政策措施。其中包括:从2006年起,青海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教育厅每年将从本省高校选拔一定数量的毕业生到农村和社区就业,力争用3年~5年时间,在全省基本实现农业区每个村和每个城市社区至少有一名高校毕业生的目标;从2006年起连续4年,省编制管理部门每年将划拨100名周转编制,用于接收高校毕业生到乡镇、事业单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