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秋季,学校开学了,八大省市的国家助学贷款却在此时“瘫痪”。8月29日,教育部副部长张保庆点名批评八个省份在落实国家助学贷款工作上“毫无作为”,其中海南和天津“一个也没有贷出去”。对贫困学生来说,国家助学贷款本应是雪中送炭。此番“瘫痪”,必然导致部分学生求学困难,甚至被迫弃学。作为高校收费制度改革的亮点,国家助学贷款为何“暗淡无光”?
教育部副部长张保庆说:“(地方政府)脑子里根本没有贫困学生的概念,不关心贫困学生”。根据国家助学贷款新机制,地方高校的助学贷款发放越多,地方财政承担的贴息和风险补偿金就越多。但政府终究不是公司,政府公共财政的任何支出,都应该以公共利益的最大化为目标。
在这次被点名的八个省份中,除天津之外都是相对贫困的地区,地方财政无力负担学生在学期间的贷款利息及毕业之后可能出现的还贷风险。这或许可以成为这些地方政府在助学贷款方面消极无为乃至“毫无作为”的口实。但是,国家助学贷款落实不力的现象,并不仅限于被点名的地区。据张保庆介绍,目前本科在校困难学生约270万人。每年“比较理想”的贷款数额应该在100亿元左右。有统计显示,自去年6月实施新的助学贷款机制以来,全国新增审批贷款学生65万余人,审批合同金额51.5亿元。两相比较,仍然有很大的“该贷未贷”的缺口未能填补。如此巨大的数额,显然不会全部出自被点名的八个省份,国家助学贷款落实不到位,是普遍存在的现象。
根据2004年开始实施的国家助学贷款新机制,学生在校期间,其贷款由政府财政贴息;为了减少银行贷款风险,新政策还成立了风险补偿基金,由财政和高校各承担50%。在这种政策保障下,银行的风险大大降低,在老政策下以各种口实拒绝发放助学贷款的现象也相应减少。于是,决定国家助学贷款能否落实的主因,已经从银行转移到政府。但如果把地方政府也视作有着利益的法人,那么,他们支持国家助学贷款的积极性确实不会太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