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省红十字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华建专程来到中山,就我市红十字青少年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研。她对我市红十字青少年工作给予高度评价,希望各学校红十字会继续巩固和提高,争创“全国红十字模范校”。
我市红十字青少年组织起步于1990年。最早成立红十字青少年组织的是市侨中红十字会、市一中红十字会。1994年后,石岐职中、中山中专、中山师范(现为市实验高中)、中山学院(现为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实验小学、中港英文学校、纪念中学相继成立学校红十字会。1997年,市学校红十字会工作委员会正式成立,学校红十字会也相继在镇区学校中成立,三乡理工学校、东升高级中学等一批优秀红十字学校的发展,推动了红十字青少年工作在镇区、农村的广泛开展。在已经与市红十字会签订的《中山市学校红十字会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的35所学校中,已有11所学校因业绩突出,组织管理规范,运作效率高,在人道主义工作中对社会贡献较大而被评选为“中山市红十字模范校”、“中山市红十字青少年工作示范校”;在示范校数以千计的红十字青少年中评选出了“十佳红十字青少年”。
中山市红十字青少年针对青少年学生不同的年龄特点和知识层次,精心组织适合青少年特点及身心发展需要的红十字活动。
我市教育部门及学校领导普遍认为,红十字青少年工作是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和学生德育、健康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看到,在学校里弘扬人道主义、博爱精神,宣传、普及红十字运动知识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动员和组织广大青少年参加具有红十字特色的实践活动,在广大青少年中积极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有利于使广大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成为德、智、体全面发展、有爱心、同情心和社会责任感的社会合格人才。
学生及学生家长广泛支持和参与红十字青少年工作的原因,是因为在红十字青少年组织里,一群充满爱心、责任感、富有朝气与活力的“阳光少年”们,高举“我为他人服务”的口号,在为社会、为需要帮助的人们奉献爱心的同时,自己也从中得到了锻炼和提高。在红十字青少年组织中,他们学到了现场急救知识、灾难中自救互救及生存技能,日常生活卫生保健知识,在服务社会的实践中,扩大了认知社会的视野,提高了社会适应能力和人际交往能力,更深刻地体验了互助友爱的人间真情,在潜移默化中提升了品德和综合素质。
11所示范学校工作制度化,工作有特色。在小学,重点开展了红十字基本知识宣传活动,让其从小培养爱心,初步学到救护的基本常识,强化“关爱生命,关注健康,自我保护,关心他人”的意识,就近在校内参加红十字志愿服务、参加万人行义卖等活动,树立敬老助残、尊师爱幼、平等友爱、互助互爱的思想道德观念。如实验小学结合学校德育教育,经常组织“童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