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惠价
微信扫码开通会员
1080P画质
精选影视作品
免广告特权
VIP视频任你看
近期没有直播~
您还没有登录,请后查看

微信小程序

青来多视频客户端

登录之后您可以
同步多端观看记录
参与互动讨论
1080P高清更流畅

金华“禁择令”发布 推行阳光招生确保就近入学 点击次数:8.98万

    昨天下午,记者从金华市教育局获悉,该市2012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正式出台,将全面推行“阳光招生”,严禁“择校生”,确保适龄儿童就近入学。

  “阳光招生”严格控制班额

  根据金华市《关于做好2012年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区教育局(分局)和中小学招生前,要通过报纸、电视、广播和网站及学校宣传栏、家长会等形式,把招生计划、招生范围(学区划分)、报名条件、报名时间和地点、报名办法、报名材料、招生录取办法、招生结果等信息向社会公布,为家长、学生提供咨询、指导和服务。同时,要向社会公布投诉电话和投诉信箱,及时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和咨询。任何学校不得发布虚假招生信息,招生简章和招生广告须提交学校主管的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备案。

  除此之外,区教育局(分局)应在对辖区适龄儿童少年进行摸底调查的基础上,根据学校分布和生源情况,科学确定各校招生范围(学区) 、招生计划及务工人员子女入学的教育服务区学校,确保辖区内符合规定的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小学每班控制在45名以内,初中每班控制在50名以内。

  学校应严格执行区教育局(分局)下达的招生计划,执行情况与规范办学考核挂钩。对学校违规招收的学生,一律不得迁移学籍档案。学校遇到无法确定儿童少年是否属于本学区的特殊情况,应上报区教育局(分局)界定。涉及到两个区的学区界定有异议的,由相关区教育局(分局)协调确定。经区教育局(分局)界定学区的,学校不得拒收。

  学杂费、借读费、课本费、择校费通通不准收

  按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实行免费义务教育,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住宿费外,不得向学生收取学杂费、借读费、课本费等任何行政事业性收费。严禁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向学生收取不符合国家、省规定的费用,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民办中小学应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收费。

  加大重点学校中学招生名额定向力度

  除此之外,教育局还提出,各区教育局(分局)要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均衡发展,政策要向农村学校、薄弱学校倾斜,资源要合理配置,稳步推进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积极推动教师有序合理流动,引导优秀教师向岗位空缺的薄弱学校,特别是农村学校合理流动。要切实采取有力措施,提升薄弱学校办学水平,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市教育局决定,将继续加大省一级重点中学招生名额定向力度,2015年省一级重点中学招生计划的85%名额,以城市和农村两类,按初中毕业生数及参考规范办学情况定向分配到初中,并加大降分幅度。

  公办中小学7月起报名民办招生不得测试

  据悉,今年金华市公办小学、初中学区内学生报名时间为7月2-3日,务工人员子女报名时间为7月4-6日。7月13-19日,学校进行招生情况公示。7月20日,学校发放入学通知书。7月25日前完成招生工作。

  对于一直很火热的民办学校招生,教育局也提出民办学校要规范招生程序和办法,原则上应在办学所在地招生。在招生时不得进行各种形式的测试。具体招生办法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接受教育行政部门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