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党的十八大尤其关注民生问题,不仅是物质生活层面,也强调文化层面,关注人的发展。在阐述“全面提高公民道德素质”的具体要求时提出“引导人们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为我们思考民生问题提供了新的思路。
未成年人和他们的父母、祖辈占了我国人口的绝大多数。我从事家庭教育研究多年,越发感到现在的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教育领域最弱势的群体,他们教育困难、能力不足,被教育的“主流社会”所排斥,散落在社会的每一个角落,是社会问题尤其是教育问题首当其冲的受害者,他们为孩子付出、为孩子烦恼、他们面对孩子的问题无能为力,是最应当得到国家社会救助的特殊群体。我觉得政府和社会应当向他们伸出援助之手,像帮助失学儿童、帮助下岗失业的困难群体那样,实实在在地帮助父母提高教育素质,帮助他们解决教育孩子中的难题,使社会对家庭教育的重视、关心、对父母和孩子的关爱惠及到每一个家庭。我觉得这是当下我们的党和政府、以及社会各界不容忽视的民生问题,不仅关系到十几亿中国人的家庭幸福,更关系到我们国家和民族的未来。
一、家庭教育问题的普遍性凸显父母素质的重要性
家庭教育是最具广泛性和基础性的教育,也是难度最大、问题最多的。
2011年由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宣教中心和中国社会科学院调查与数据信息中心联合进行的“幸福家庭热点问题网络调查结果显示,在参与调查的7729人中,目前最需要帮助的内容排在首位的是亲子关系和家庭教育咨询,高达52.2%。天津市家庭教育研究会曾对1054位家长的调查①显示,有68.1%的被访者说自己是“失败的家长”。由此可见,家长对于自身在履行“家长”职责方面认可度很低,这与他们在家庭教育中屡屡出现问题、遇到挫折有密切的关系。调查中,问及家长“您的孩子有让您烦恼的事吗?”只有21.3%的家长说没有也就是说,近八成的孩子在不同方面、不同程度上有让家长烦恼的事。
全国未成年犯调查表明,家庭是未成年人犯罪最深刻的影响因素,是家长的问题、家庭问题“制造”了孩子的问题,而家庭教育问题的深层原因是父母自身素质问题。
二、父母教育素质缺陷: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
父母素质是父母角色的内在要素,体现在父母承担和扮演角色的过程与活动之中。父母素质包括自然素质和社会素质两个方面。自然素质是指人的大脑、神经、体力等生理方面的素质——主要通过遗传对孩子产生影响;社会素质主要是指人的心理素质、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教育素质等等,其中生理素质、心理素质、品德素质、文化素质等是社会成员都具有的基本素质,对子女而言,本身就是一种教育因素,这是家庭教育具有潜移默化的特点决定的——主要通过父母言行在潜移默化中影响孩子;除基本素质外父母还具有特殊素质,即作为家庭中子女的教育者所具备的专业素质,笔者称其为“教育素质”。也可以说,犹如法官要精通法律,医生要有医术一样,教育素质是父母的“专业素质”,包括教育观念、教育方式、教育能力等——主要通过教育行为直接对孩子的心理、行为和亲子关系产生影响。这些方面相互联系、相互作用,构成了父母教育素质的统一体。
父母教育素质的缺陷表现在:
——有的父母有很高的文化程度,有很新的思想观念,但在抚育孩子时,却自觉不自觉地延续传统的教育观念和不尽科学的育儿方法,甚至不顾孩子成长特点和规律过度教育;
——有的父母统管成百、、上千乃至更多的干部、员工、学生游刃有余,但是回到家里却“玩不转”自己的一个孩子,职业角色和家庭角色严重冲突;
——有的父母不辞辛苦热衷于孩子的智力开发,过于依赖早教机构或者培训班,把孩子和钱都交给了别人,结果往往是得不偿失、事与愿违;
——我们看到,父母们为孩子付出了很多,可是孩子并不领情的情况普遍存在。
父母教育素质的缺陷所导致的社会问题主要是:
对孩子——父母失职或教育不当,孩子身心健康受到伤害,厌学、逃学、沉迷网络、离家出走、直至走上犯罪道路的孩子越来越多;
对自身——有的父母由于孩子的养育带来的困难、冲突,自身的心理压力加大而又难以缓解,甚至连夫妻关系和正常的家庭生活都受到影响;
对事业—— 一些父母对自身职责的定位错误,承受了本不应该承担的孩子学业的巨大压力,以致身心疲惫,甚至以牺牲自我来保全孩子,其结果是严重浪费了当下社会的人力资源;
对家庭——由于父母不理智的教育行为,不惜重金培养孩子特长、给孩子择校、买“学片儿房”、供孩子出国,一些家庭的生活质量明显下降,甚至隐性致贫;
对学校教育——父母自身素质的缺陷造成家庭教育对学校教育的冲击,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到学校的教育效果等等。
造成父母教育素质缺陷的主要原因是:一是从自身来说:学习不足,难以适应、不足以应对家庭教育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二是家庭教育指导:执行不力,很难满足广大父母日益增长的对家庭教育指导的需求;三是社会舆论:引导偏颇,尤其是大众传媒的误导,加剧了很多父母不理智的教育行为;四是政府对家庭基础建设的忽视。
家长教育素质的缺陷成为不容忽视的隐性社会问题,影响到孩子的健康成长,影响到民众的生活质量,影响到教育改革的成功,影响到社会的发展和稳定。我们没有理由埋怨他们,但是我们有责任帮助他们。
三、父母教育素质培育重在科学指导和自我教育
我国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学习家庭教育知识,正确履行监护职责,抚养教育未成年人。”“有关国家机关和社会组织应当为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提供家庭教育指导。”我觉得,把父母自身的学习和家庭教育指导提升到法律层面,表明我们国家对家庭教育的重视,这两个条款也恰是我们强调提高父母教育素质的最基本的两个方面:这就是家庭教育指导和父母的自我教育。
家庭教育中出现的问题,在很大程度上是父母自身角色认知和定位错误,以及父母对孩子权利的漠视造成的。在我们多年来的家庭教育指导中,法定的父母对孩子的抚养教育职责和儿童权利的传播是两个最大的盲点。或者说正是由于家庭教育指导的不到位或者偏颇,造成许多父母自身角色错位,在履行自身职责、正确处理与孩子的关系方面存在很大的盲目性,导致父母教育孩子的劲儿总是使不到点子上。所以家庭教育指导要通过各种方式,着力强化依法履行父母职责、尊重和保护儿童权利的理念,这是家庭教育的基本问题,也是父母把握科学的教育方式、提高教育能力的基本前提。
政府的责任是:父母的责任、义务、家庭教育的基本的理念和方法的学习应当成为必修课纳入国民终身教育体系,这是人生的基础教育,是国家应当加大投入的义务教育。
政府有必要以购买服务等方式,依托社会组织强化指导者管理和培训,比如实施家庭指导者培训工程;建立家庭教育指导者资格认定制度;实行家庭教育指导相关机构准入制度和载体规范化等等。在更大范围和更深程度上推进家庭教育指导和服务有序发展,为广大家长提供科学、可靠的指导和服务。
在家庭教育指导上:以搭建平台为重点,着力促进家长与孩子共同成长。搭建信息平台,拓展指导渠道;搭建活动平台,注重家长参与;搭建互助平台,鼓励发展家长自组织。对专家和指导者来说,最需要我们做的不是手把手地教家长怎样解决一个个具体问题,而是激发家长自身的教育潜能。作用是引领,是“授之以渔”。
对家长来说:要有成长意识,做一个明智的学习者。不断学习,适应社会变化;向孩子学习,读懂孩子这本“书”;多渠道学习,善于把握先进理念和方法;在实践中学习,提高教育能力,享受“成长”的乐趣。通过不断的自我教育,才能悟出教育孩子的真谛。
父母素质提升,孩子健康成长,亲子关系融洽,家庭才能幸福,社会才能和谐。
(作者:关颖,2012年12月22日在“第八届中国青少年发展论坛”民生问题与青少年发展分论坛上的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