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与同学打闹,北京市海淀群英小学三年级1班学生小华被班主任安排在讲台边听课。后在家长交涉下,孩子坐回同学中间,家长要求校方给出一个答复。14天之后家长再次找到学校时,校长出示了一份班上同学所写关于小华缺点的调查材料。据4月20日的《京华时报》报道,家长孙女士说:材料写的多是孩子的缺点,指责孩子的不是。班主任袁老师则称:我做过统计,全班41个同学有37个和他发生过矛盾。事后受到学校处分的袁老师感到很委屈:针对小华这样比较特殊的孩子用这样的方法并未伤及他的自尊心。
无独有偶,据同日的《成都商报》报道,18日晚10时,青白江清泉镇某中学李老师在检查初三学生寝室时,发现床下有数个烟头。随后,他用警棍体罚了学生,并让3名学生咀嚼香烟。李老师直言:教育学生有多种方法,体罚应该算一种方法,对于调皮的学生应该比较管用。而他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当年他的老师就曾经用这种方法体罚过他,而且“很见效”!
孩子们正处在成长的黄金时期,懵懂的他们尚未建立正确的价值观和世界观,做错事、说错话甚至犯下“惊天”错误,都是在所难免的,也需要来自成人世界的理解和呵护。这时候,老师需要做的恰恰是,积极地、正面地引导他们人生的道路该如何走。自然,惩罚是引导方式的一种,否则放任、纵容孩子的言行会宠坏他们,使他们任意妄为,甚至变坏。一旦这些孩子踏入社会,就会在工作和人际关系方面都会面临重重困难。但是惩罚必须有个尺度,特别是不能让孩子在心灵上觉得受到羞辱,否则容易使孩子产生叛逆心理,对权威产生抵触情绪。但动员全班学生来搜集、指责一个学生的缺点,让他在班上成为“不受欢迎的人”和众矢之的,能不在他的心上留下永久的伤害?让学生咀嚼难以下咽的烟头,能不在他们的心上留下永久的伤害?
我想,惩罚是必要的,但在所有的惩罚中温柔的眼光最具“惩罚”力量。2002年4月26日上午,一个19岁的蒙面少年,一手一支手枪,另一手一支连发猎枪,闯进德国爱尔福特市的古腾堡校园,对准人群连射40发子弹,20名师生倒在血泊之中。一位叫海泽的男士,他不退不躲,快步迎上前去抓住了少年的衬衫。这一刻,少年摘下面具,认出了他